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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关于提交第134届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评审相关证明材料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9-01 16:06:31

关于递交第134届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评审相关证明材料的通知


各区商务主管部门、各相关企业:

新修订的《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》已于近日印发,为做好展位评审分配工作,现需报名企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材料明细

1. 行业自律对积极应对国外针对我出口产品发起的“两反两保”调查的企业,需提供案件的立案(含新立案件和复审案件)通知、公告或其他能证明案件发生的文件资料复印件;聘请律师应诉案件的代理服务合同、律师费发票或其他付款凭证复印件;组织无损害抗辩的相关证明材料(参与行业无损害抗辩的企业提供)。

2. 国际通行认证

(1)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。

(2)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、ISO14000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、ISO45000 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、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认证证书。

(3)Oeko-Tex Standard 100 生态纺织品、HACCP 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 、 ISO22000食品安全管 理 、 ISO/TS16949 或IATF16949 汽车行业质量体系、 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、CGMP 动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、GRS全球回收标准认证证书。

3. 研发创新

(1)国家认定的企业称号:制造业单项冠军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、国家级(包括 2008 年后由省级认定机构按国家标准认定的)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级绿色工厂证书或认定文件。市级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称号:瞪羚企业、科技领军(培育)、专精特新、单项冠军企业、绿色工厂证书或认定文件。

(2)境内外发明、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证书,如属于企业员工个人专利,需提供专利权人的工作证明及授权书。

4. 品牌建设

(1)境内注册商标证书,如有多个商标仅需提供其中一个即可。

(2)境外商标注册证书。

(3)中华老字号、津门老字号证书。

5. 吸纳就业人数如企业缴纳社保人数达到100人以上,请提供社保缴费证明。

6. 关联企业证明材料

(1)对于关联企业属于母(子)公司、同一法人代表或同一控股股东关系的,我们将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等网站进行核验,无需提供证明材料。如果关联企业属非全资子公司授权的,须提供经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。授权书须写明授权资质对应展区、授权公司的海关编码、授权产品海关税号、所授权的境内外商标、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范围。相应授权产品海关税号如涉及不同展区,须在同一份授权书上分别列明。

(2)对于其他关联关系的,需提供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。

7. 对于使用B方案参评的企业,还需提供2021年和2022年营业收入证明材料(如纳税申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)。

企业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在有效期内。

二、报送方式
请申报企业按照上述顺序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(一份即可,区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函可另附)并加盖骑缝章,于9月4日下班前寄送至天津市商务局,如逾期视为未报送。邮寄地址: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,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收联系电话:18702204887、18222018895、18322370899。



2023年8月31日


来源:贸发处

转载:天津商务